第一卷:默認 第485章 葉曉彤是我買來的

類別:女生頻道 作者:林玉瑤字數:2227更新時間:25/06/06 14:57:55

話剛說完,就被保安扇了一巴掌。


楊光宗疼得龇牙咧嘴,眼瞧着來硬的自己落下風,他又來軟的。


突然跪在地上,對着葉曉彤說:“媳婦,我錯了,我知道錯了。我對你發誓,哦不,我對天發誓。我不打你了,我再也不打你了。你跟我回家,爹娘都很想你,咱們回家好好過日子去。”


到這會兒,他還想把葉曉彤騙回去過日子?


“曉彤,别聽他的,他把你騙回去還不定怎麼對你呢。”


葉曉彤深吸一口氣,“放心吧,我不會跟他回去,不會上他的當。”


楊光宗,“我沒騙你,曉彤我真的知道錯了,我真的再也不會打你了。我要做不到……做不到……”他舉起手說:“我要再敢打你一下,就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。你信了吧?曉彤,你信了吧。”


宋琴站出來說:“你當然再也沒有機會打曉彤了,當然,曉彤也不會跟你回去,你們離婚離定了。”


“你是誰?我跟我媳婦說話跟你有什麼關系?啊,我知道了,我媳婦就是被你帶壞了是不是?”


“我呸,你也不撒泡尿照照,但凡是個正常人,誰看得上你?曉彤要不是被她爹娘賣給你,就你這樣子,這輩子連她衣角都夠不上。”


“就是,自己癞蛤蟆一樣,心裡沒點兒數嗎?”


“呸,你這樣子,給我們曉彤姐提鞋都不呸。”


同事們輪番奚落,把楊光宗氣得面紅耳赤。


打不過兩個保安,要講理?


這幫拿筆杆子的人個個都不是好惹的,根本講不過。


要耍無賴要罵人?他們也不遑多讓。


他一張嘴根本罵不過來,一個都罵不過,别說一群。


直到十多分鐘後,兩個穿制服的人過來把他帶走。


“你們憑什麼抓我?”


“你違反了禁令,對方律師已經申請強制執行。”


楊光宗以為強制執行會直接關他,氣急的他奮力的掙脫,試圖逃跑。


“對方有拒拘行為,激烈反抗,上手铐。”


沒跑多遠就被抓回來,還直接上了手铐,直接把他抓回去。


楊光宗被帶到調解室,給他關裡頭,任由他怎麼叫嚣也沒人搭理他。


等了許久,他見到了那晚見到的那個狗屁律師。


聶律師淡定的坐在他對面,“楊先生,由于您違反了我們申請的安全禁令,所以我再次申請對您實施強制執行。恭喜您,喜提十五天拘留。”


“什麼?”楊光宗一拍桌子,“老子還沒把她怎麼着呢,為什麼要拘留?”


“幸好您沒把我的當事人怎麼着,所以隻有十五天拘留。”


楊光宗:“……”他一輩子沒這麼無語過。


磨着牙盯了聶律師半晌,他突然拍着桌子道:“來人啊,有沒有人啊,能不能來個講理的人?我不跟他說,我要跟講理的人說。”


然而并沒有人搭理他。


聶律師低頭寫着什麼,不時的擡頭看他一眼,露出一個高深莫測的笑。


等他寫得差不多了,他才緩緩站起來,看向楊光宗道:“楊先生,您與葉女士的離婚官司将在下個月六号開庭,希望你按時參加。”


“離婚?”楊光宗忙不疊的搖頭,“我不離婚,我不同意離婚。她是我們家花了一千塊錢買來的,生是我的人,死是我的貴,我不同意離婚。”


聶律師抓住其中關鍵,“葉女士是你們家買的?”


“對,她是我們家買來的。一千塊錢呢,她爹娘收了我們家一千塊錢,休想離婚。”


聶律師深吸一口氣,目光看向記筆錄的同志。


對方會意,沖他點點頭,把這重要的證詞記錄下來。


“既然是這樣,那确實不存在離婚。楊先生,恭喜你不和跟葉女士離婚了。”


楊光宗一臉得意,道:“我就說嘛,老子花了一千塊錢買的她,是你說離婚就能離婚的嗎?”


“确實不用離婚了,不過嘛,我要去找我的當事人葉女士商量一下,是不是該告你買賣人口,并且撤銷這無效婚姻。”


說罷,聶律師坐下來,翻開新的一頁開始記錄。


楊光宗笑容僵在臉上,“你說什麼?”


聶律師理了理袖扣,認真的說:“我國的婚姻必需尊重自願的原則,如果不是我的當事人葉女士自願與楊先生你結婚,那麼你們的婚姻就無效,理應撤銷。”


“我那是花錢買……”說一半他又咽住,突然反應過來,好像買賣人口犯法,更嚴重。


“不是,我不是花錢買,我是付了高額的彩禮把她……把她娶回家的,對,是娶。”


聶律師寫得差不多了,蓋上筆蓋,淡道:“向我解釋沒用,你留着向法官解釋吧。”


眼看着一個普通的離婚案件升級成了買賣人口,楊光宗氣得破口大罵。


進來兩個人,直接把他押送進拘留所。


他被分到一個八人間,這裡已經拘留了七個人,加上他八個人。


互相熟悉後,他還向另幾個人訴苦,說他冤枉,因為接近了他媳婦就被抓,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?


還嚷嚷着這裡沒一個講理的,說他們欺負人。


然而,沒人搭理他。


聶律師從局子裡出來後,就去見了葉曉彤。


接待室裡,聶律師向葉曉彤介紹情況。


“是這樣,因為楊先生嚷嚷着你是他花了一千塊錢買來的,所以我覺得,你們的婚姻違背了自願原則,你應該向法院訴訟申請婚姻無效,而不是離婚。”


葉曉彤不太懂這些,“有區别嗎?”


“還是有區别的,如果婚姻無效,你再婚的話,顯示的就是初婚,而不是二婚。另外,你還可以起訴你父母參與人口買賣。”


“然後呢,我父母會怎麼樣?楊光宗會怎麼樣?”


“如果此事成功定性,相關人員可能面臨牢獄之災。你與楊光宗發生關系,他便涉嫌強奸,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不過他說的給了一千塊錢,你父母應該還給他。”


“那這麼一來,是不是很麻煩?”


聶律師想了一下,點頭說:“是的,要去你老家取證,證明你确實在非自願的情況下,被你父母強制,或者脅迫賣去楊家。包括你之前被楊家人毆打緻落胎,都可以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