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0章 有錢能使磨推鬼

類別:女生頻道 作者:丁一一字數:2163更新時間:25/09/18 23:50:17

為了以防萬一,丁一一帶著沈明徵去了丁崇舟工作的報社附近,果然在報社附近看到了被張貼出來的紙。


兩人到的時候,時間已經不是很早了,已經有不少路過的人看到那些紙。


沈明徵全部撕下來。


丁一一從口袋裡,實則從空間裡拿出紙筆,現場再次張貼了一張告示:【有償尋人:若有人看到是誰張貼了那張詛咒人的紙,並願意去警察局作證指認,本人原提供50元感謝費。】


寫完後,她同樣將紙貼在電線杆子上。


沈明徵:「......」


丁一一看著自己的傑作,表示很滿意。


「不管在任何時候,普通人都很難抵擋住金錢的誘惑,這就叫有錢能使磨推鬼,走吧,我們現在就去警察局報案。」


話落,她拿著金家人寫的紙,去了警察局。


在沈明徵亮出了他的證件,並說明來意後,警察局的領導立刻派了幾名警察去抓金安邦。


金安邦很快被抓到警察局,他並不承認那些紙是他貼的:「警察大哥,真不是我貼的,不信的話,我可以寫幾個字,你們對比一下。」


話落,警察果然找出了紙筆,讓他寫字。


金安邦心裡暗暗慶幸,幸好他沒有自己寫,而是讓他朋友寫的,這樣就算丁家人知道是他做的又如何,還不是拿他沒辦法。


寫了幾個字後,警察對比了一下那些紙上的字,果然不是一個人寫的。


「警察大哥,我真的是被冤枉的,你們快點把我放了吧,對了,是誰舉報我的,你們應該去把他抓起來,這不是浪費警力嘛,這大冬天的,大早上多冷啊,還辛苦你們跑一趟,對方真是太過分了。」


警察沒有理會金安邦討好似的話。


這個案子領導很重視,他們必須要仔細徹查,嚴格審問。


審問還沒結束呢,有一名警察進了審訊室。


金安邦認出來,這個人也是把他抓來的其中之一。


大早上的,四名警察帶著警棍就去了他家,他正在床上睡懶覺呢,結果掀被子就給他拎起來了,差點沒把他嚇尿。


好在他早就有準備。


進來的警察在另外兩個警察耳邊說了什麼,然後又出去了。


金安邦露出笑容,一定是沒有證據,所以他們在商量將他放出去的事吧。


然而,嘴角的笑容還不待擴大,門再次被打開。


這次進來好幾個人。


除了剛剛那名警察外,他身後還跟著好幾個人。


那幾人穿著普通人的衣服,一個個盯著他看。


他當街溜子時,習慣了看人下菜碟。


見那幾人都是普通人,還有的人畏畏縮縮的,他下意識瞪回去:「你們是誰?都看我幹啥?我臉上又沒花。」


「閉嘴,讓你說話了嗎?」


警察同志很兇的吼了他一句後,對另外幾個人道:「你們仔細看看,到底是不是他。」


其中一個老頭點點頭:「是他,就是他,我記得特別清楚,因為他昨天就穿的這條黃色的褲子,太顯眼了,當時還有幾個人,穿的也是花裡胡哨的。」


他是報社的看門大爺,他當時特意多看了幾眼,畢竟這大冬天的,一般人都是穿黑色或藍色等深色的衣服和褲子,可是這幾個人穿的卻花花綠綠的,在報社旁邊晃悠了半天,他想不注意都難。


金安邦這才意識到不對勁,想到某種可能,他開始慌了,用手指著那個老頭:「你個臭老頭,瞎說什麼呢,我昨天一直在家裡待著,就沒出過門,你TM怎麼可能看見我呢,再瞎說,信不信我把你舌頭薅下來?」


看門老頭被嚇了一跳,立刻往後躲了躲。


他就是一個普通的老頭,被那50塊錢吸引,可惹不起這些街溜子。


要不是他老伴最近生病了,就算給的錢多,他也是不敢來指認的。


警察直接走到金安邦身邊,直接將他的雙手反剪到身後,將他的臉壓在審訊桌上:「我今天就看看你是怎麼薅他舌頭的?」


「疼疼疼......」金安邦臉都被壓變形了:「警察大哥,我就是隨口一說,畢竟他剛才冤枉我,就是抓,你也該把他抓起來啊。」


「他沒有冤枉你,我也看見你了。」另一個人開口了:「警察同志,我昨天去親戚家串門,回來的有點晚了,路過報社附近,看到幾個人鬼鬼祟祟的,我就走近看了看,然後就看到他們往電線杆上貼了什麼,我還以為是失物招領,或者是招租之類的廣告,便沒有理會。」


剩下的兩個人,幾乎是同時開口:


「對對對,就是他,我昨天也看見他了。」


「是他,我也看見了,他和另外幾個人一起貼東西。」


他們兩人目光有些閃躲。


前者昨天確實路過了報社,也看到了幾個人,但根本沒注意對方長啥樣、穿著如何。


隻是實在是不想錯過50塊錢,想著來碰碰運氣。


後者則是完全沒出家門,純粹是被50塊錢所蠱惑,想著不管是誰,先指認一下,萬一瞎貓碰上死耗子,指認對了呢。


此時的他無比慶幸自己來指認了,這前面的兩個人,說的那麼詳細,肯定是這個人沒跑了。


而他隻要隨便跟著說兩句,就可以白得50塊錢,真是走了狗屎運了。


金安邦被臉蹭在桌子上,蹭的生疼,但他卻顧不上這麼多:「你們胡說,我昨天根本就沒出過家門。」


話落,他又看向幾名警察:「警察同志,我說的都是真的,不信的話你們可以去我家問問,我爸媽、我姐都可以給我作證的,他們都知道,我昨天晚上一直待在家裡的。」


警察冷冷的瞥了眼他:「家屬要避嫌,不能作為證人。」


金安邦有些傻眼。


隨即,他看向那幾名指認他的人:「警察同志,你一定要好好審審他們,他們一定是被收買的,老丁家和我家有仇,他們一定是故意找人來冤枉我。」


警察同志抓住他話裡的漏洞:「有仇?有什麼仇?」